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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哈尔滨市五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2017年修订)》解读

发布时间:2018-01-11 点击数: 记者:市环境保护局

 

《哈尔滨市五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2017年修订)》解读
2017年12月30日,五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哈尔滨市五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哈政办规〔2017〕52号)文件要求,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起草过程
2017年10月11日,我市印发了《哈尔滨市五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2017年修订)》(五政办规〔2017〕37号),本预案为第二次修订,继续引用原有预案并结合上级指示要求的修改建议,做了适当补充。2017年12月22日五常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哈尔滨市五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从反馈意见结果看,部门没有提出修改意见。由市环保局起草了《方案》,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协同相关部门取得了一致意见后,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1、明确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五常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臭氧为首要污染物引发的重污染天气除外)的应对工作。
2、建立五常市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本预案是五常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本预案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分预案、部门预案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五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3、明确预案主要任务及部门分工。
4、确立各级部门应急预警信息联络人及应急响应措施措施情况上报时限。市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在市政府办公室,接到哈尔滨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在20分钟内通知到各相关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应于每日14时前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遇重大紧急事项随时报告。
5、预案中提出要以本预案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执行方案、分预案、部门预案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方案》的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按照《哈尔滨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规定(试行)》(哈政办[2017]20号)规定,《方案》的解读机构为五常市环境保护局,日常解读人为五常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臧守新,联系电话:0451-53523810,涉及其他部门的详细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