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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5 点击数: 记者:市政府法制办

 

五常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五常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哈尔滨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内容,在哈市的统筹安排下,认真谋划、努力进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纵深推进。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现就五常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推进保障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机制。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各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专门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经常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积极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今年市委常委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次,主要领导专题听取汇报3次。
2.加强工作安排部署。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五常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下发了《五常市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度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职责。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督促检查。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内容,制定符合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细则,严格有序的开展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法治政府考核结果纳入我市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目标,促使各单位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到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
4.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市政府法制办为市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现有工作人员3人,拟新增1-2人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各部门确定了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法制机构网络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5.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二年,围绕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学习宣传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实现常态化。组织开展了“法律进校园”百场讲座活动,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次;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18场次,举办法律进乡村百场讲座,在乡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5场次;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信息报送,报送法制信息36条,哈市法制办采用8条,省法制办采用3条,今年我市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市”。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于省、市同步进行行政审批事项取、承、转工作。确定我市行政审批事项232项(含承接),编印了《五常市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及项目目录》对外公开,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同时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管理缺位。
2.严格落实清单制度,推进政府清单实施工作。我市梳理确定行政权力工作部门和单位共27家,行政权力3692项,中介服务17家96项,取消无谓证明(手续)339项,权责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全公开和动态化管理。
3.加强市场监管。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认真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后置行政审批事项。深入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4.行政审批实现“三集中”和标准化建设。我市是继哈市中心实行网上审批之后,在县市层面里第一个实现网上审批的县市,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各区、县部门窗口实现互连互通,实现了网上审批。目前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20个、事项242项。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完成了《五常市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制定了《五常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完成畜牧禁养区划定工作;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得到有效控制;建立三级河长制,设立公示牌290个、界碑270个;淘汰黄标车1030台,封山育林3万亩;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依法严把调查、审核、备案、发布、清理五关,疑难重要的规范性文件邀请专家咨询论证,并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今年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60件。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审查,确定2017年5月31前保留70件,废止33件,做到政令畅通,法制统一。
2.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并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规范》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和废止的目录和文本及时在五常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实行动态化管理。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对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单位会同法制办解读,在“政策解读”专栏中公开。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增加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实效。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了《五常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通过网上公开、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分层次进行研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将公众参与的结果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应当组织但未组织公众参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今年对《五常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等6件涉及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
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充分发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了本级政府的专家库,为提高论证和评估质量我们积极与大专院校和社会具有影响力的专家合作,真正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今年开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9件。
3.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和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制度,全程参与决策。市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参谋意见,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今年开展审查涉法事务47件。
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集体议事,规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在集体讨论中与会人员针对问题焦点,充分表达,最后形成共识,提高决策的质量。今年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9次,专题会议讨论35次。
5.坚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市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出台了《五常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以及向人大报告的方式、程序和责任等事项。一年来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13件,报备规范性文件60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6.加强政府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签订行为,确保政府合同全面履行,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有效维护政府机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成了《五常市招商引资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实施台账管理、备案,今年合同审查23件,实施效果良好。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上半年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进行了一次严格清理,落实资格管理。制定了《五常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五常市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五常市执法辅助人员职责》等,对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投诉举报、执法辅助人员等方面都作出的明确的规定。
2.加强行政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落实《哈尔滨市涉企执法行为规定》,深入开展企业评议执法活动,坚持行政执法检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本年度,重点抽查了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26个执法单位286本案卷,审查各部门报备的重大行政处罚5件,检查个案10余件,有效促进了执法质量。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工作。着重以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工作重点,带动其他行政裁量基准工作的开展,更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4.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按照国家、省、市总体要求,我市城市管理执法综合改革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目前完成了服装的招标采购和方案的论证工作;同时借助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综合设置改革工作的契机,因地制宜合理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市场监管局成立基层监管所,24个乡镇政府成立24个安监站,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其他领域也在稳步推进。
六、强化监督制约,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报告和通报工作,分别就《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向市人大进行了报告,对市政府重要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人大备案,向政协予以通报。今年,市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5件、政协委员提案163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
2.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市政府的层级监督。制定了《五常市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五常市行政执法部门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等对行政应诉和行政应议案件的举证、答辩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做出了明确规定。2017年市政府应诉应议案件13件,办结9件,胜诉9件,其他4件正在办理中。
3.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监督权力规范运行。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完善复议委员会制度,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市坚持“法制办立案调查、复议委员会集体议决、主管市长审批”三分离的办案模式,提高行政复议的民主化、法制化和专业化水平,提高了行政复议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今年我市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调解4件,立案6件,结案5件,正在审理1件。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年初以来,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多元的调解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市共有基层调解组织144个,专业性调委会8个,调解员448人。
3.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情报信息等职能,主动处理本辖区工作中跨部门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新建信访综合服务中心,提升信访服务能力信访积案清仓见底。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定了《五常市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五常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前,针对每次会议议题或围绕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等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学法,切实保障会前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本年度本人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7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次,市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2次。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上半年组织了五常市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市政府各具有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法制机构人员和从事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近3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11月份,我市还举办了四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各部门近500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3.完善法制能力考察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在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年初《五常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推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使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形成依法治市的良好氛围。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在“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各类特殊时间节点,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结合各部门各行业法律法规规章,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执法的过程和依据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予以公开,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