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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发布时间:2017-10-28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批准

 

、办理主体

五常市水务局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五条

 

、办理条件

任何活动都应符合江河行洪、输水的要求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从事活动计划书(参照河道主管部门规划)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定期检验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

 

 

、咨询电话

 0451-53503079(投诉电话:53538005)

 

、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