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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发布时间:2017-03-01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审批项目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审批要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字、盖章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及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登记须提交其它前置许可文件。
办理程序:
申请—领表—受理—审批—发证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收费标准和依据:无
联系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服务电话:53503070
投诉电话:53503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