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
一、办理事项:临时用地
二、 办理主体
五常市国土资源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2.《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四、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符合国家、省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申报材料
1.项目证明文件
2.临时用地申请书
3.勘测定界成果
4.用地单位与占地单位签定的临时用地补偿协 议
5.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签定土地复垦协议、缴纳保证金
6.立项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涉及批准文件
7.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是否收费
否
七、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审核—批复
十、咨询电话
0451—85838651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号
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