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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

临时用地

发布时间:2017-10-27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临时用地

 

二、           办理主体

    五常市国土资源局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2.《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

 

四、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符合国家、省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申报材料

1.项目证明文件

2.临时用地申请书

3.勘测定界成果

4.用地单位与占地单位签定的临时用地补偿协   

5.涉及占用一般耕地的,签定土地复垦协议、缴纳保证金

6.立项批准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涉及批准文件

7.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是否收费

 

七、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八、定期检验

 

九、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踏查—审核—批复

 

十、咨询电话

045185838651

 

 

十一、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

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