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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司法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发布时间:2017-10-27 点击数: 记者:信息员

 一、办理事项: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二、办理主体

    五常市公证处

 

三、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424修正)

2.《公证程序规则》(2006年司法部令第10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412通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315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428修改)

 

四、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证处执业区域

 

五、申报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

2.批准文件;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4.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六、是否收费

 

七、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八、收费依据   

     黑价联【201638

 

九、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定期检验

    

 

十一、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材料—受理—缴纳公证费—审批—出具公证书

十二、咨询电话

      045153523589

      投诉电话:045153520792

 

十三、办理地点

五常市金山大街171

审批服务中心公证处窗口